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“山西省仁爱天使公益基金会”。
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: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,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与民同富,与家同兴,与国同强,承担社会责任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,来源于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捐赠。
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山西省民政厅。
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山西省长治县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088号。